市民委指導朝陽區規范桂林路夜市清真食品市場
近期,隨著朝陽區桂林路夜市的開放,清真食品領域出現新情況新問題,個別店鋪商戶及流動商戶未經民族工作部門備案就擅自懸掛“清真”字樣。朝陽區民族工作部門就此問題請市民委予以指導。
市民委高度重視,在省民委指導下,與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及時指導朝陽區民族工作部門加強桂林路夜市中的清真食品管理,促進我市經濟平穩有序發展。按照《吉林省清真食品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教育引導在夜市中從事清真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的少數民族業戶守法經營,在市場監管部門取得合法手續后,再到民族工作部門備案,之后才可以懸掛中文“清真”字樣;沒備案或不符合備案規定的,不能懸掛“清真”字樣,誤導消費者。同時,責成朝陽區要加強清真食品監管和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與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