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盡快規范長春市戶外電子顯示屏設置管理,降低光污染的建議
關于盡快規范長春市戶外電子
顯示屏設置管理,降低光污染的建議
民進長春市委員會 林宇
長春作為吉林省的政治、經濟、文化、金融、貿易和交通中心,素有“汽車城”、“電影城”、“森林城”、“雕塑城”、“文化城”、“科教文化城”、“軌道交通之都”等諸多美譽,更是東北地區天然地理中心。隨著長春市產業化水平的不斷提升,城市化發展速度也迅速提升,從“一環、兩橫、三縱”快速路橋的修建,到告別“攤大餅”模式,建設南部長春板塊功能分明、生態人文充盈、商務人居先進……多點、立體、生態、人文、環保的全新城市模式的呈現,體現了長春的城市之路,走的是產業化、生態化結合的發展方向,這正是很多世界先進城市的一般特征,它將成為未來城市發展的主導方向。
但是伴生城市化發展的諸多不容忽視的問題也一直存在著。其中一個令人忽視的新的污染源——光污染的出現,還未能引起我們的重視。每到夜晚來臨,華燈初上,長春市大街小巷各種LED屏幕廣告格外引人注意,隨著燈光的跳躍,各式圖案也不時出現。然而,在LED大屏光鮮亮麗的背后,也產生了困擾市民生活的難題,其中最為突出的莫過于LED顯示屏光污染。即便是白天,這種光污染也依然存在。一些建筑物的墻體使用強反光材料,矗立在道路兩側的大型立柱式廣告牌在陽光下反射強光,嚴重影響車輛的行駛,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有調查顯示,長春市比較熱鬧的商圈都有LED顯示屏,且大都安置在十字路口,因為天黑之后顯示屏又大又亮,車行駛到附近的時候,視線常常會不自覺地被屏幕所吸引,即便不想看廣告,前方上空LED顯示屏節目在不停地換,光線強弱變化明顯,也覺得特別刺眼,有時候注意力被吸引住了,就會忽略紅綠燈的變化,有時候等紅燈的幾十秒,往往也被晃得眼前發花。LED顯示屏播放的廣告或節目有的比較吸引人,不僅對司機有影響,有些行人也會抬頭看節目,過路口時既不看紅綠燈,也不看車,特別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不僅如此,住在商圈附近的市民也會受到影響,LED顯示屏節目播放往往會持續到很晚,居民樓正對著LED顯示屏,哪怕距離幾十米遠,顯示屏光線也會影響室內。
據了解,目前國際上一般把光污染分成三類,即白亮污染、人工白晝和彩光污染。而目前我國只對白亮污染中的玻璃幕墻有相關規定,對人工白晝和彩光污染還沒有相關規定。不過已經有專家指出,其實人眼對彩光也是很敏感的,當LED顯示屏用相同頻率播放不同廣告時,部分廣告可能會給人刺眼的感覺,造成人情緒、心理上的不適,這應該屬于光污染。每個人對光的敏感度不一樣,所以對LED顯示屏光線的感覺也不同,但夜晚的強光可能造成角膜損傷,會引發怕光、流淚、刺痛等感覺。同時,光污染還能干擾人的大腦中樞神經,導致神經衰弱,使人頭昏心煩、失眠、身體乏力等,并引起視力下降,由光污染引發的白內障的發病率高達45%,如果長期受這些強光產生的紫外線照射,還會誘發血壓升高,甚至導致其他疾病。而目前,我國還沒有對光污染治理有一個明確的法律法規。目前長春市安裝LED顯示屏不需要經過環保部門的環評,而對光污染,吉林省和長春市也暫時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
鑒于以上種種,建議:
一、長春市應盡快論證、制定出臺相關地方性法規,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光污染。
有報道稱,目前,北京、南京、沈陽、臨平、伊春、攀枝花等城市,都相繼出臺了《戶外電子顯示屏設置管理規定》等地方性法規。其中對戶外電子屏的設置方位、播放時間、畫面切換等做了明確規定,明令戶外電子顯示屏不得設置在朝向道路來車方向,不得形成光污染、噪聲污染、電磁輻射污染等影響居民正常生活;在城市主干道兩側(城市封閉廣場和步行街除外)設置戶外電子顯示屏的,不得播放活動畫面,原則上每個固定畫面的播放時間應當大于等于15秒,畫面切換應采取慢轉換方式。而一些大城市現在已經把戶外大電子屏安置在了廣場等開闊區域,比如上海市的LED大都安置在沿江區域。同時,上海市也出臺了《城市環境(裝飾)照明規范》,增加了對“廣告、招牌和標識、燈光小品和雕塑、節慶彩燈”等內容的規定,使上海市的景觀燈光管理工作更加可控、有序。
二、規范包括建筑墻體反光廣告牌、電子屏安裝的大小、亮度標準。
LED屏幕的安裝設置、播放內容均由相關部門審批和監管,唯獨在亮度方面沒有統一標準,這已成了一個法規“盲點”。有關人士表示,光污染與噪聲污染有所不同,噪聲有分貝可以衡量,光污染的標準很難界定。LED顯示屏往往隔上一兩公里都清晰可見。建議在法規制定中明確LED顯示屏和廣告霓虹燈的亮度標準。比如可以給出LED廣告屏的最大亮度限值,而且區分出晝夜標準。